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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政策|我国将推动新一轮“房改”,上海金山区限购松动

第44周政策(2023.10.23-2023.10.29)

核心动态

  • 新一轮“房改”将至,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

  • 上海金山区放松限购,非沪籍人才社保满3年可购1套住房;

  • 上海三批次二轮土拍超半数地块溢价成交,总揽金约479亿元;

  • 华润置地拟分拆基础设施REIT上市,预计募集资金近70亿。

01

全国政策

【中央财政】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自然资源部】10月24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二级巡视员黄清表示,将按照“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的要求,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回归自然、亲近自然的户外运动用地和空间问题。将降低用地门槛。利用城市空闲土地的,可依据临时建设的办法管理;在不妨碍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建设健身步道;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可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用地。

【国家发改委】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同志主持召开部分地方经济形势座谈会,指出,要充分肯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坚定发展信心,也要清醒看待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统筹衔接做好今明两年重点工作,早谋划、抓落实,扩内需、强实体,防风险、保民生,推动经济结构持续向优、增长动能持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高质量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国务院】10月26日消息,据悉,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国发【2023】14号文),由国务院于9月1日正式印发。近期已传达到各城市人民政府、各部委直属机构。其中,明确了两大目标: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诸葛解读:“14号文”中明确的两大目标内容来看,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实现居者有其屋,这一条显然是向新市民、青年以及工薪收入群体释放了强烈的利好信号,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缓解这部分群体的购房压力不排除将会在一二线这样的大中城市率先实践。第二条中所提到的“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主要是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排除是接下来限价等政策松绑的信号,比如取消限价限售、土地价格上限等举措。整体来看,新一轮“房改”将保障性住房地位提升空前,与“十四五”规划基调一致,有利于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值得期待。


02

城市政策

【滨州】10月23日,滨州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政策的通知,并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通知显示,调整贷款额度的计算倍数,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贷款额度=(主借款人账户余额+配偶账户余额)×25(精确到万元)”。同时,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正常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安徽霍邱县】10月23日消息,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购买霍邱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住宅、公寓的(含二手房),购房人可按缴纳契税的50%申请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提高到80万元。

【绍兴】10月23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的通知》,明确对绍兴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进行调整,从原来的15倍调整至20倍。

【张掖】10月23日,甘肃省张掖市发布《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等19项措施。文件提出,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孩(二孩及以上)家庭,每新购一套改善性住房,住房所在县、区补贴1万元;子女为父母购买孝老住房,住房所在县、区补贴1万元,补助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怀化】湖南省怀化市出台《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怀化市落户或新就业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楼盘备案价的基础上可给予下浮20%以内的优惠。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由70年调至不超过75年。此外,怀化市还将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舟山】10月23日消息,舟山市发布《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关于做好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显示,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方面,按住宅的产权面积段给予不同标准的购房消费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按已缴契税100%标准给予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按已缴契税8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5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套的购房补贴。

【宁波鄞州区】10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宁波市鄞州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显示,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按完税金额的1%给予补贴。其中所购房源通过住建部门审定,装修标准超过住宅销售备案毛坯均价15%或6000元/平方米的(不含本数),统一按5000元/套标准给予补贴;其余房源按照最高不超过6万元/套给予分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完税证明1%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套。

【柳州】10月23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认房不认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鼓励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

【上海】10月24日,上海金山区出台人才安居新政。根据区域转型发展和产城融合需要确定金山区重点转型区域人才购房政策实施范围,包括滨海城区、高新社区以及亭枫社区三个重点区域,共计36.2平方公里。提出结合城镇布局、产业规划和转型需求,划定重点转型区域人才购房政策实施范围。经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同时符合单位条件、个人条件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诸葛解读:此次上海金山发布人才购房新政,降低特定人群的购房门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部分购房需求的释放,利好去库存,并且意味着上海也拉开了限购松绑的序幕,截至目前,一线城市中已经有广州、上海2城对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进行了限购松绑举措,不过整体松绑力度较小,呈现边际放松态势,但政策导向较为明显,一线城市仍然具备放松的空间或可能,不排除后续北京、深圳也会逐渐放开普宅市场的限购政策,但预计大概率是局部放松,比如针对特定群体,或着小范围或外围区域的放松。

【蚌埠】10月24日,安徽省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对于外地来蚌埠创业就业人员、三县进入蚌埠市城区创业就业农民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以及对于市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150元补贴。推行“拿地即开工”。

【宝鸡】10月24日消息,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宝鸡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和延期的通知》,涉及购房补贴现房安置、公积金贷款等10项措施,自10月18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一年。非宝鸡户籍来宝创业就业人员,在宝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2%的购房补贴;符合引进人才条件,在宝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5%的购房补贴;住房在学区内的,凭网签备案合同可办理子女就近入托入学。

【深圳】10月2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在提取额度方面,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深圳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深圳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香港】10月25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将把额外印花税的适用年期,由三年缩短至两年,即香港业主在持有物业两年后出售,无须再缴付楼价10%的额外印花税。此外,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的税率减半,两者均会由15%减至7.5%。外来人才置业印花税实施“先免后征”。延长二手市场最长30年按揭贷款保证期至50年。

【杭州】10月25日,浙江省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有关政策的公告。杭州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职工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职工家庭在住房限购范围内购房执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执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职工家庭在非住房限购范围内购房执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诸葛解读:此次杭州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意味着将会再有一批满足条件的购房需求的释放,实现了利好政策的接续,将会与限购松绑等政策共同发酵对楼市带来积极变化,不排除会带动成交端产生“持续性回升”的效果,同时,今年以来,在政策支持方面,杭州表现踊跃,这对市场情绪的提振也是会有很大的积极影响。

【宜春】10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在“四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规定期限完成契税缴纳后,由受益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二手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推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继续按低限执行贷款首付比例。

【云南德宏州】10月24日,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购买用于自住的新建商品住房且为首套房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可立即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额度不做扣减。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在其可贷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

【丽江】10月25日消息,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丽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实行“认房不认贷”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80%给予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宁波】10月26日,从宁波市公安局获悉,从11月24日起,宁波将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并在全省率先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根据这项政策,今后,在宁波城镇地区连续居住并登记满3年的《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就可以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宁波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将户口迁入申请时居住地社区公共集体户。其中,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随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一并迁入。

【四川】10月26日,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向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住建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为依据: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佛山顺德区】10月26日,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2月30日将开展2023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及重点为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重点检查群众投诉多、矛盾纠纷集中、风险隐患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对对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诱导业主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责,突出重点进行检查。


03

宏观市场

【财政收入】10月24日,根据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1-9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713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税收收入139105亿元,同比增长11.9%;非税收入27608亿元,同比下降4.1%。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886亿元,同比增长8.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0827亿元,同比增长9.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875亿元,同比下降19.8%。

04

土地市场

【长沙】10月23日,湖南省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的3宗涉宅地块分别位于雨花区、岳麓区、芙蓉区,共计出让面积5.76万平方米,挂牌起始总价9.38亿元。按照地块挂牌出让须知,3宗涉宅地块均按“限房价、竞地价”要求进行出让,且3宗地块均设定最高限价。

【武汉】10月23日,湖北省武汉市发布2023年度第三批供地清单。此次共推出项目17宗,土地总面积约117.23公顷,其中:中心城区项目8宗,土地面积约41.94公顷;新城区和开发区项目9宗,土地面积约75.29公顷。

【成都】①10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7宗宅地,土地面积总计20.43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28亿元。7宗宅地将于11月15日拍卖。此次拍卖采取“竞地价”方式,取消了“限价竞买+抽签竞得”方式,且未设置成品房清水最高销售均价,进一步取消地价限制。

②10月26日,成都出让7宗涉宅地块,总面积约29万平方米,全部成交。从土拍结果来看,7宗地块收金近69亿元,平均溢价率为8.4%。其中,2宗地块底价成交,1宗地块溢价成交,4宗地块摇号成交。

【沈阳】10月24日,沈阳二批次土拍落幕,7宗涉宅地块挂牌交易入市,均为地铁集团托底,以起始价成交,合计金额25.7亿元,合计成交建面51.2万㎡。

【北京】①10月24日,北京土地市场成功出让一宗涉宅地块,中海以33.8亿元底价摘得丰台区北宫镇辛庄村II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A-05-1、A-06、A-06-1地块。该地块建筑规模110714㎡,容积率1.1,起始价33.8亿元,地价上限38.87亿元,销售指导价为期房6.4万元/㎡、现房6.6万元/㎡,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销售指导价浮动调整为±10%。

②10月27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显示,昌平区沙河镇1宗宅地挂牌出让,土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出让面积约6.6万平方米,起始价35.4亿元。

【无锡】10月25日,无锡市开展今年第六批次土拍,本次共推出14宗涉宅地块,总出让面积约68.35万平方米。从土拍结果来看,14宗地块全部底价成交,共计成交金额147.48亿元。

【上海】10月25日,上海第三批次第二轮土拍收官。今日出让的3宗地块位于青浦区、普陀区及闵行区,最终3宗地块均触顶成交,总成交金额70.71亿元。土拍首日共出让7宗地块,1宗摇号、2宗溢价、4宗底价成交,总成交金额约408亿元。最终10宗宅中,4宗摇号、2宗溢价、4宗底价成交,揽金约478.8亿。

【南京】10月25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此次共推出3宗涉宅用地,起始总计15.19亿元。按照出让公告,三宗地块仍设置最高限价。

【深圳】10月2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2023年第三批次拟出让居住用地项目清单的公告。共出让3宗地块,其中龙华2宗地、坪山1宗地,均为居住用地。3宗地总用地面积6.12公顷、建筑面积28.44万平方米。

【苏州昆山】10月26日,苏州昆山市挂牌4宗涉宅地块,分别位于周庄、开发区、锦溪、周市镇,总面积352亩,总起价28.4亿元,将于11月24日出让。除了周庄镇地块设有中止价格外,其余3宗均未设置地价上限。

【湖州南浔区】10月27日消息,浙江湖州南浔区挂牌3宗宅地,预计11月17日出让。据悉,3宗地块均位于塘南单元片区,总出让面积253亩,总建筑面积22.6万方,总起价14.51亿元。


05

企业动态

【龙光集团】10月23日,从债券持有人处获悉,龙光集团的境外债重组新方案拟将偿还期限由此前的展期7年最长延长至8年。另外,龙光集团将尽快推出新的方案。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通过及实施后,将能缓解集团境内外偿债压力,生产经营进入良性循环,修复资本结构,实现资产潜在价值和增强集团运营现金流,保障集团境内外债权人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金地集团】10月23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金地集团已经提前拨付于10月24日到期的“华夏资本-金地火花长租公寓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PR金地2”和“金地2次”的兑付款项,总额2.361亿元。该专项计划为长租公寓ABS,发行规模为2.361亿元,其中,次级规模为100万元,优先级规模为2.351亿元。兑付后该专项计划下所有本金及利息已兑付完毕。

【首开股份】10月23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0341.36307万元债权被挂牌转让,转让底价46493.9381万元,转让方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为10月24日,结束日期为11月20日。

【旭辉集团】10月23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将于10月26日进行第一次分期偿付。“20旭辉03”将于10月26日兑付本期债券余额2%的本金(每张债券兑付2.00元)(即1500万元),同时支付本期债券全部余额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期间利息(即3172.5万元)。

【融信集团】10月24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品种二)2023年分期偿付(第一次)公告,将于10月30日现金支付该债券品种一、二的0.1%存续本金、0.1%资本化利息、0.1%存续本金及0.1%资本化利息。

【荣盛发展】10月24日,荣盛发展公告称,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荣图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继续合作业务19.89亿元,由荣盛发展为上述业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7.6亿元。

【远洋集团】10月24日,远洋集团在港交所公告,“15远洋05”公司债第三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表决通过“增加公司债券利息兑付宽限期”“豁免第三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临时提案等程序”事项。同日公告,“15远洋03”“19远洋01”“19远洋02”“21远洋01”“21远洋02”公司债券自10月23日起停牌,将自10月26日起进行后续转让并复牌。

【格力地产】10月24日,格力地产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申请恢复重组审核的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组尚需由公司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并经上交所核准、中国证监会注册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与注册,以及取得上述核准与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金茂】10月24日,中国金茂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茂天津与南京耀方签订借款协议,为了各方之间就地块开发开展后续谈判,金茂天津同意向南京耀方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4.45亿元的借款,按照2023年9月公布的全国银行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3.45%计息。

【万物云】10月24日,物业管理服务商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将10.5042亿股未上市股份转换为H股,而转换H股将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9时正起开始在联交所上市。

【万达商管】10月25日,据悉,近期珠海万达商管在与投资者进行一项商讨,商讨的主要内容包括若在2023年底之前珠海万达商管无法在港交所上市的话,珠海万达商管试图避免向上市前的投资者偿还约300亿元的股权回购款。接近万达集团的人士表示,“目前上市工作正常推进中,无论是和投资人接触还是正常申请IPO,都是日常工作,没有什么新的变化。”

【华远地产】10月26日消息,近日旭辉建管与华远地产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面向未来的合作伙伴关系。本次战略合作的达成,将有效促进产业资源互补,积聚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联手参与并落地代建类项目,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在多领域、多维度开启广泛合作。

【深物业A】10月26日,据深物业A公告,公司拟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进行正式挂牌前的信息预披露,公开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

【华润置地】10月26日,华润置地披露了关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分拆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的公告。10月26日,华夏基金及中信证券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募基金注册及上市的申请材料。就建议分拆而言,华夏基金(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将设立公募基金作为公开上市的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地产】10月26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全资子公司广州中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拟向金融机构为广州市花都区信达·珺悦蓝庭在建部分(住宅二期及商业)的开发建设申请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2亿元。信达地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金融街】10月26日,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近日发行了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3+2年,发行利率3.7%。

【景瑞控股】10月26日,景瑞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景瑞控股2023年10月到期的12.5厘优先票据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到期。于到期时,票据未偿还本金额2.4亿美元及应计利息1500万美元到期并应予支付。票据到期时,票据将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除牌。

【北京住总】10月27日,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据悉,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拟发行20亿元,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其中约18.45亿元偿还发行人到期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及利息,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花样年】10月27日,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全资附属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与蓝绿双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订立框架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蓝绿双城将深度参与花样年业务开发以推动其境内资产重组,包括协助花样年制订其境内物业项目重组计划,与境内债权人进行沟通、协调及磋商,以及制订加快出售物业及其他资产的计划。

【营收业绩】(1)滨江集团: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约193.64亿元,同比增长110.9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6亿元,同比增长8.39%。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463.93亿元,同比增长133.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3亿元,同比增长20.23%。

(2)中国建筑: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建筑新签合同额31027亿元,同比增长13.8%,首次在前三季度突破3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712亿元,同比增长8.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5亿元,同比增长 0.3%。

(3)招商积余:1-9月份,招商积余实现营业收入108.56亿元,同比增长1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亿元,同比增长25.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7亿元,同比增长39.80%。

(4)万科A: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03.1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2亿元。实现销售金额2806.1亿元,已开项目整体投资兑现率达94%。

【人事动态】(1)大龙地产:因工作调动原因,马云虎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务。马云虎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2)碧桂园:杨文杰卸任深圳碧桂园公司总经理职务,由王富学接任。

(3)中国建筑: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云林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4)滨江集团:公司执行总裁余忠祥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于2023年10月26日申请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余忠祥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滨江集团同意聘任张洪力先生为公司总裁。

(5)万科A:深圳地铁董事长辛杰将兼任万科董事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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